会展业在国民经济中是一个小众产业。由于其对关联产业的经济带动效应,在计算会展业产值时往往被算大账。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及会展行业发展的加速,笔者在与政府、协会、企业等不同利益相关方接触过程中发现,对于会展业的经济账越算越细。其中,政府关注会展业的实际产业带动效应,投资方关注投资回报率。
会展业的带动效应已毋庸置疑,但一直以来,业界对于1∶9的带动系数颇有争议。可真要算起“经济大账”,却又不得不用上这一系数。简单地说,即使是按照着1∶9来算,却仍困惑重重:
困惑之一,“查无此人”的1∶9。
据专家测算,国际上展览业的产业带动系数大约为1∶9,即展览场馆的收入如果是1,相关的社会收入为9。
根据专家推算,国际上展览业的产业带动系数大约为1∶9,即举办会展本身的利润可达10%,但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利润可达90%。
会展业具有1:9的产业带动效应。如果会展业的直接收入为1,其对交通、旅游、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的带动收入则为9。
以上三种不同的界定,近年来在业界学术论文或互联网的相关报道中频频出现,业界已不陌生。但具体是哪位专家及具体测算方法则无从考证。
会展行业数据统计缺乏及会展活动运行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导致会展带动系数定量研究不足,在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中,均以会展项目为案例,通过展会实地调研进行统计分析,当然对于带动系数的研究方法和计算方式均不同。例如,罗秋菊《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的大型活动对举办地的经济影响——以广交会为例》、胡平《会展业经济拉动效应的实证研究——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为例》、刘大可《展览业对北京市的经济影响分析》等。
1∶n该如何界定?笔者认为,需要从会展活动中获取实实在在的数据,毕竟一个城市的会展业收入统计太过于笼统。将组展商收入还是会展场馆收入设置为参照系数1,应考虑该收入能否固定在城市经济中的占比;n则是举办一次会展活动对当地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总和。举例说明,a城市组展商在b城市举办会展活动,对本次会展活动带动效应的测算,适合以b城市场馆收入为1,因为组展商团队来到b城市所产生的场地租赁、广告搭建、安保、物流、办公、食宿、接待、旅游等一系列费用,对城市而言亦属于本此次会展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困惑之二,“铁打的1:9”如何与时俱进?
去年年底,笔者曾在南昌组织过一场全国性会展项目的数据统计调研,结果显示,如果将会展场馆收入计为1,那么,场馆对南昌城市经济的带动系数高达1:223。调研结果与传统1:9大相径庭,欣喜之余不禁想起最早看到1∶9一说是在2000年12月7日《中国信息报》刊登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会展对经济推动力有多大?》一文,文中提到“展览场馆的收入如果是1,相关的社会收入为9。”时至今日,1∶9仍被提及和使用,是否合理?
从2000年到2017年,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会展业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社会整体来看,我国gdp总量增长7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倍,居民消费水平增长4倍。同理,参观参展人群在会展举办城市的消费能力也在增长,如在当地游玩时间更长、住更好的酒店、买更多的商品,等等。
从会展场馆来看,场馆已从单一场地租赁时代升级到综合体多元业态时代。一方面,参观参展人群的消费范围和能力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场馆不再仅以场租收入为主,这意味着原来被参照为1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会展业产业带动系数的“1”和“n”都在变化着,1∶9却仍然大行其道,值得业界思考!
进入新时代,各地加快会展业的发展,希冀早日建立全面、系统、科学、可操作的指标体系,统一口径、统一方法、统一计算,而不再依靠专家推算,用“铁打的1∶9”继续给会展业产值算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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