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修复的主要依据文件的发文号是 信用中国处理行政处罚b-澳门pg电子游戏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修复的主要依据文件的发文号是 信用中国处理行政处罚
签合同,走对公,开票。
【先修复 后付款】咨询18703823046(微同步)

修复板块:
天眼查,企查查,爱企查,启信宝,水滴信用等第三方平台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环保处罚,其他处罚等
裁判文书,诉讼,开庭公告,立案信息,最高法,执行信息公开网,庭审公开网,法院公告网,审判流程公开网

5月1日征信新规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58号令显示《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第二条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公示,是指归集机构整合相关信用信息并记于信用主体名下后,对依法可公开的信息在信用网站进行集中统一公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设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五条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以下统称“信用平台网站”)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活动,适用本办法。
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第二章 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
第七条 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第八条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认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信用主体从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移出。
第九条 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正在信用网站上公示的信用主体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终止公示。
第十条 修复其他失信信息,按照认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由认定单位受理相关修复申请。
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领域,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受理修复申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作出决定后,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地方各级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第三章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
第十二条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第十三条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第十四条 “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第四章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修复
第十五条 以简易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不进行归集和公示。
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原则上不公示。
第十六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程序终结前,除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需要停止执行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不暂停公示。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行政处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原处罚机关应当及时将结果报送信用平台网站。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自收到相关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或修改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信用平台网站对其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可以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诉。经核实符合申诉条件的,申诉结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第十八条 提前终止公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二)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意见,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
(二)信用承诺书。
第二十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收到提前终止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信用主体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公示;对不予提前终止公示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
第五章 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保障信用信息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息处理等流程线上运行。
第二十四条 地方信用平台网站运行机构应当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工作协同和信息同步。
第二十五条 信用平台网站与认定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自收到信用信息修复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在作出信用信息修复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修复信息共享至认定单位和相关系统。
第二十六条 从“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及时更新修复信息的机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向其共享信息。
第六章 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
第二十七条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有不按规定办理信用信息修复、直接或变相向信用主体收取费用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作用,及时阐释和解读信用信息 修复政策。鼓励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5 月1 日起施行。涉及信用平台网站的信用信息修复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

2019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澳门pg电子游戏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通知》已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执行。
一、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严重程度分类
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主要是指违法失信性质较轻、失信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据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可不公示。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主要是指违法失信性质恶劣、失信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
主要包括:
一、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信息;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是在不违背上述两项原则的前提下,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一、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最长公示期(三年)予以公示,期间不予修复。(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行政相对人按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相关要求,并参照“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用修复指南》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满足修复条件后,准备材料:
在线申请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根据如下步骤申请信用修复。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需要申请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记录;
2.点击处罚文书号右侧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页面;
3.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
4.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成功后,可收到“信用中国”网站以短信形式发送的修复进度查询码,作为信用修复申请企业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的唯一凭证;
5.自申请材料完整提交成功之日起,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的三级审核;如申请材料提交不完整或不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将被驳回信用修复申请,在重新补充修复材料或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后可重新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6.经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及“信用中国”网站审核通过后,“信用中国”及其子站将有序撤下已申请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对特定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最长公示期予以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信用怎么修复?修复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什么时候可以修复好

1.首先就是进行信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申请信用培训证明;
2.其次提供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证照复印件、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信用培训证明、信用修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信用修复报告;
3.最后查找相关行政处罚,将准备的相关材料上传。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决定书样本去哪个网站能看到?大家有知道的吗?

修尔信 信用报告申请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材料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加盖公章)
材料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材料三: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材料四:信用修复申请书;
材料五:参加信用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制度在实施过程有出现的问题

存在问题  

信用修复统一机制尚未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尚未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信用修复机制,在修复条件、修复程序、修复期限、修复方式等方面,尚未出台管理办法,作出统一规定,建立一整套便利操作、高效运行的信用修复体系,因此难以适应各类企业信用修复诉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鉴于此抓紧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办法,设定标准,完善程序,统一规则,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信用修复方式不尽完善。信用修复方式仍有不合理之处。比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需自列入之日起满5年并依法履行公示信息义务,才能申请移出。“5年”的刚性期限,不利于促进企业积极改正错误、修复信用;“5年”的联合惩戒,可能让该企业无法生存发展。尤其是对于因未按期“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本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意较小,“满5年”后才能申请移出,期限过长,惩戒过严,所以有必要缩短移出期限,打通救济渠道。在失信信息修复方面,存在失信记录上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不能撤下、不能删除、不能修复的问题。应从鼓励企业成长的角度出发,探索建立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批量撤销公示信息的数据处理机制,及时、自动删除过期信息,依法撤下失信信息。  信息共享渠道仍未打通。近几年来,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大、进展快,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缺乏互联互通,政府相关单位的企业信息各自为政,不同的数据库相互独立,信息壁垒严重,跨部门跨行业不能互查共享,未形成监管合力。以江西为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尽管与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工信厅、省税务局、省法院、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工商联、省委政法委等12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平台对接和自动推送,但与其他部门的信息系统就没有真正、全面、普遍对接和共享,使联合惩戒打了折扣,未能发挥足够的威力,促使企业主动前来修复信用。  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意愿不强。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大多是大型或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而言,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一般不参与招标投标,也不需要到银行贷款,法定***表人可以另找他人担任,信用惩戒对其影响甚微,因此对信用修复不积极,大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小微企业数量庞大,整体上看,对其实施信用惩戒约束效果不佳。这种情况是对企业诚信、市场信用的侵蚀,不利于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宣传提示不够到位。许多失信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主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有的履行相关义务后就想当然地认为被移出了黑名单,而不知道需要“申请移出”,致使依然被列为失信企业;有的不清楚失信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不太清楚移出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受到惩戒约束了,才会前来申请修复信用。信用修复工作仍需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提示企业知晓信用惩戒制度,知晓信用修复方式,避免由于自己不知情而被列为失信企业。


★ :本平台作为开放的会展会务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平台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94372171@qq.com

上一篇:怎么修复启信宝的短信 怎么修复启信宝的短信内容j      下一篇:揭秘‘可不可以使用微信号定位别人的位置—详细教程

网站地图